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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德医风建设的若干规定

2020-09-27

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贯彻强化责任,改善医疗服务,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养,塑造医务人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,构建和谐医患关系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,努力打造最令患者满意医院的宗旨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制定医德医风建设若干规定:

第一条: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,规范医院工作人员的行为,牢固树立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意识,改善和提高服务质量。

第二条: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,坚持“病人第一、质量第一、服务第一”,是树立医院良好形象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需要。

第三条:加强医德医风建设,提高医患沟通的能力,加强医患沟通交流,增强沟通效果,和谐医患之间的关系。每年至少对医务人员开展一次医德、九不准教育,新入职员工必须进行医德医风及九不准岗前教育。

第四条:医院工作人员的医德规范。

1.忠于职守,救死扶伤,实行人道主义

2.钻研业务,精益求精,以病人为中心

3.作风正派,正直廉洁,关心体贴病人

4.文明行医,尊重患者,举止端庄文明

5.言语谨慎,保守医密,尊重爱护病人

6.团结协作,正确处理同行、同事间的关系

第五条:认真遵守医德规范,从思想上和行动上处处为患者着想;满足患者合理需求、提供优质技术和服务。真正做到:接待患者要热心,回答询问要耐心,检查治疗要细心,对待批评要虚心。以真情换理解,以奉献赢民心。

第六条:遵守劳动纪律,坚守工作岗位;按规定着装上岗,佩带胸卡。违反者,批评教育,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。

第七条:科室领导应加强全科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,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。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,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和奖惩制度,定期研究和解决有关医德医风问题。

第八条:医院工作人员因服务态度问题,导致患者投诉,经核查扣除科室绩效1-5分,情节严重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加大处罚力度。

第九条:加强医德医风奖励制度的修订与落实。科室及个人拒收红包、收到锦旗、表扬信经核查属实者。给以绩效奖励1分。

第十条:建立医德医风档案,并与年终考核、聘任、晋级、晋升等相结合。定期表彰和奖励在医德医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。

第十一条:每季度针对全院医德医风情况进行数据统计汇总,分析结果在我院质控简报刊登,促进各项工作的良性发展。

第十二条:凡与本规定相悖之处,以本规定为准。未尽事宜,按有关规定处理。本规定由医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

第十三条: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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