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中心 News center

质控部举办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培训

2013-05-07

为加强我院的质量管理工作,全面落实患者安全目标,按照《2011版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》的要求,遵照院领导的指示精神,根据我院实际情况,质控部于5月6日上午对我院下发的《廊坊市人民医院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管理规定》进行了培训,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。

“妥善处理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”是《2011版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》中患者安全一章所涉及的核心条款(相当于一票否决条款),它要求医疗机构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的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,医务人员知晓率达到100%。由于评审细则中要求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要采取非惩罚性、激励机制,院领导下大力度确立了我院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的激励措施,充分体现了院领导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。

《2011版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》要求医院建立院内网络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直报系统及数据库,并与卫生部《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系统》建立网络对接。所以,我院执行的《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表》为目前国家统一表格形式,要求各部门、各科室遵照执行。

《廊坊市人民医院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管理规定》中制定的相关措施,目的在于内部主动寻找各环节存在的缺陷,并不断加以改进,要求各部门、各科室按照相关规定,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对本部门、本科室发生的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进行积极报告,并对安全信息进行汇总分析,反馈,尤其是应对重大不安全事件进行根本原因分析,将安全信息与医院实际相结合,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,利用信息资源进行医院安全管理,促进医院的发展。

5月7日上午,质控部对各部门、各科室对《廊坊市人民医院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管理规定》的传达情况进行了检查,效果良好。大家普遍认为:系统规范的进行医疗安全(不良)事件报告、分析与管理,不仅屡清了大家的思路,规范了流程,还提升了大家的认识,相信一定能对我院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。

收起

掌上医院
官方微信
联系方式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