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河北省医改办《关于印发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》、廊坊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廊坊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于2017年8月26日零时正式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(中药饮片除外)以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措施。请广大患者就诊时请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,否则无法实行医保报销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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